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海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
1.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一志愿考生以及调剂考生: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5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50% ;
2. 海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成绩名单请见附件,统考生与调剂生分开排序。
3.学院公示时间:2018年4月4日—4月17日17:00。
4.若有疑问,请于4月17日下午17:00前向海洋学院提出。
5.若有放弃,请于4月17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声明提交至海洋学院343办公室。
6.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7.若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请将体检表在4月20之前以邮政EMS寄送到我院。
8.请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政审、调档、签订委培协议等手续,所有材料请通过邮政EMS寄至我院。
(1)非应届统考生:请于4月20之前办理“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档案寄送手续;
(2)应届考生:请于4月20之前寄送“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并将调档函提交给本科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可于7月寄往我校,9月15日截止收取档案;
(3)全日制定向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须于4月2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录取为全日制定向考生(不含非在职少骨生)须于4月20日前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3年以上学习的请假条;
(4)全日制非定向生:档案须转入学校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非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4月20日前,符合条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学院审核签章后统一到研招办办理手续。
10.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由我校研招办寄送录取通知书(本校考生直接到我院领取)。
11.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海洋学院
(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并请在信封外注明“研招”字样)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韩老师
电 话:027-67886129
12.2018级研究生QQ群
地大海洋学院2018级研究生QQ群号:163307447。拟录取考生可加入该群,入群后请注明“姓名+专业”。
海洋学院研究生科
20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