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教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海洋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浏览: 编辑: 来源: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6:30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并公告如下:

复试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 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重要的考核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已在推免复试拟录取阶段组织复试的本科直博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具有准考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考核”生均需复试。

4.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本科直博

普通计划

(070700)海洋科学

2

10

三、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现场考核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入学前不能取得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国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籍学位认证书);

③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④《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⑤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在职生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四年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⑥本人手写签名的《复试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提交面试答辩PPT电子版。另请考生5月11日16:00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greadischen@163.com,个人简历可使用我院模板,亦可自制,但须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经历(结合专业综述)、学术成果、硕士学位论文简况及创新点等。简历命名格式“海洋学院+考生姓名”。提交简历电子版考生无需携带纸质版简历。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5月14日9:00-11:00,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东区教综楼A1816

(二)复试考核内容

1.背景评估:成立至少由三名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背景评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面试环节流程考生英文自我介绍(4分钟以内,且须用英文简要介绍对本学科的认识)、中文PPT汇报(10-13分钟)、学科专业知识抽题及文献阅读抽题、英文答辩对话、考生答辩等。

(1)外语水平考核: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采用英文自我介绍、英文答辩对话、英文抽题(随机抽取一篇本学科相关英文文献,考生阅读文献摘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外语听说、文献阅读、专业英语水平。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地考查。以学科专业知识抽题、答辩问答形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抽题参考大纲 B10海洋学基础硕士考试大纲(复试).pdf

3.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背景评估*10%+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素质考核*70 %。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复试时间地点

内容

时间

地点

综合面试

5月14 13:00

南望山校区东教楼B306、B307

面试候考

12:30前在东教楼B304候考

(四)复试缴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考生请使用用户名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1.普通计划的申请-考核生按复试总成绩基于导师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背景评估不合格。

③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

④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⑤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⑥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时转档。

⑦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⑧提供虚假信息。

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月20日前转至学院,应届生可于硕士毕业后、博士入学前转档案;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就业学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六、其他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 388 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海洋学院 (请在信封外注明“研招”字样,并通过邮政EMS邮寄,请勿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邮寄)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 027-67886129                     Email:greadischen@163.com

2.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校监察处:027-67884345。

监督举报邮箱:yzb@cug.edu.cn  

                                                                                                                                          海洋学院

2023年5月5日

附件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我单位已与****解除劳动关系,其人事档案转入贵校,其毕业后按贵校就业政策就业。

——落款须为单位人事部门



附件2:脱产四年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鉴于我单位***报考贵校博士生,如其被贵校录取,我单位同意其至少脱产四年在校学习,并为其完成论文提供必要的支持,按时向贵校缴纳2.8万元/年的培养费,保证其毕业后接收其回我单位工作。

——落款须为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