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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 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浏览: 编辑: 来源: 时间:2026-09-23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学校和学院最新奖助学金评审相关文件规定,现我院2026年研究生相关奖助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

(一)奖励标准与推荐名额

学院名额

学校公共名额

博士生

硕士生

博士生

硕士生

2名

5名

——

1名

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3万元,硕士生每生2万元。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1.申请资格: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参评条件:参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地大研发〔202448号)中相关基本申请条件、业绩成果基本条件及其他限定性条件执行。

3.成果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所取得的成果;各类成果第一完成完成单位应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先推荐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海洋学院或海洋地质资源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申请;参评研究生的学术业绩和成果均应提供真实可靠的支撑材料,申请研究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竞赛获奖须提供获奖文书、学术论文应见刊,学术论文未见刊但有 DOI 号时仅限基本修业年限最后一年研究生可使用;学术业绩成果获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9月30日,且不限于上一学年所取得成果但作为申报的支撑成果不得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中重复申报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则视为学术不端,按照严重失信行为给予学生本人和导师严肃处理。

参评业绩成果须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完整录入。

(三)评审组织

1.学生申请:

①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模板);

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学校模板);

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支撑材料(学校模板)支撑材料须导师签字确认,否则该项支撑材料无效;

④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者事迹材料(仅电子版);

⑤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仅电子版)

海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综合素质评价表。 1-202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附件材料.zip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研究生在10月9日12:00前向学院院办(A1803)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且同步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地大云盘:

https://yunpan.cug.edu.cn/link/AA999893B253274C7CB0C44551DAD29B55

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国奖评审材料”。报名申请以收到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字后的纸质材料为准,逾期则不再受理申请

2.评审组织:

10月12日前,学院组织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入围名单。

10月20日前,学院根据相关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书面反馈

二、校长奖学金评审

(一)奖励标准与推荐名额

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2026年我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1.申请资格: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校学籍、按规定完成注册手续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参评条件: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基本申请条件、业绩成果基本条件及其他限定性条件执行。

3.要求: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不得同时申请;②各类业绩成果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当前层次)所取得的成果;参评研究生的学术业绩和成果均应提供真实可靠的支撑材料,申请研究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竞赛获奖须提供获奖文书、学术论文应见刊,学术论文未见刊但有 DOI 号时仅限在校最后一年研究生可使用;学术业绩成果获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9月30日,且不限于上一学年所取得成果但作为申报的支撑成果不得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中重复申报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则视为学术不端,按照严重失信行为给予学生本人和导师严肃处理。

参评业绩成果须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完整录入。

(三)评审组织

1.学生申请:

①2026年2026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模板)

②20262026年校长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学校模板)

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支撑材料(学校模板);支撑材料须导师签字确认,否则该项支撑材料无效;

④海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综合素质评价表。

⑤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仅电子版) 2-2026研究生校长奖学金附件材料.zip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研究生在10月9日12:00前向学院院办(A1803)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且同步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地大云盘:

https://yunpan.cug.edu.cn/link/AA999893B253274C7CB0C44551DAD29B55

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校长奖学金评审材料”。报名申请以收到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字后的纸质材料为准,逾期则不再受理申请

2.评审组织:

10月12日前,学院组织申请材料初审。

10月20日前,学院根据相关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书面反馈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

(一)参评对象和参评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①2023-2026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定向);②2021级-2022级直博生。

全日制定向博士生不参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非我院的不参与我院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4-2026级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

3.参评条件和限定条件见我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中相关规定。

(二)评审等级与金额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6级博士研究生采取审核制直接认定,按照15000元/人审定发放(其中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按20000元/人标准执行)。2023-2025级博士研究生以及2021-2022级直博生按一等奖学金(24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2000元/人)和三等奖学金(20000元/人)评定发放。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6级硕士研究生采取审核制直接认定,按照推免生8000元/人、统考生4000元/人审定发放。2024-2025级硕士研究生按一等奖学金(9000元/人),二等奖学金(7000元/人)和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评定发放。

(三)评审名额:以研究生院下达的具体名额为准。

(四)评审安排

1.评审材料提交: 3-海洋学业奖学金申请附件.zip

①《4-海洋学院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评价表》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档,填写加分项时请写清楚具体加分依据,电子档以“姓名+学号+专业+学业奖学金”命名。

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个人支撑材料(申请人使用封面及隔页)纸质档 1 份(签字齐全)及电子档(文件命名形式为姓名+专业+专业+学业奖学金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学术竞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证明等。支撑材料须导师签字确认,否则该项支撑材料无效。

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于10月8日17:00前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且同步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地大云盘,压缩包命名形式为:姓名+学号+专业+学业奖学金。注意上传至对应层次或年级的云盘文件夹。

博士研究生云盘文件夹:

https://yunpan.cug.edu.cn/link/AA22D9D5D9FE03498ABE46A23C11722974

2024级硕士研究生云盘文件夹:

https://yunpan.cug.edu.cn/link/AA835B7FBA6D2D45A3AA8951DFFFB511DA

2025及硕士研究生云盘文件夹:

https://yunpan.cug.edu.cn/link/AADCC233EF550845EFB0AC660ADEDA4037

以上云盘链接10月8日21:00失效,各参评研究生务必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博士研究生参评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学院院办陈老师(助管代收);硕士研究生纸质参评材料提交给各自年级班干部。

2.业绩成果要求:各类业绩成果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获得,参评支撑成果时间应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3.10月12日前,学院组织人员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

5.10月20日前,学院根据相关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书面反馈。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成果登记:所有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同学请于2026年10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登记本阶段入学以来发表的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及专利等信息(署名单位须为我校),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参评论文成果及分区认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各学科期刊分类目录(2023版)》执行。

2.研究生综合评级为研究生参加各类奖学金评审的前置条件,没有按时提交“奖学金综合素质评价表”者,均视为放弃参评(2026级研究生直接审核认定,无需提交材料)。

3.本次校长奖学金评审以学校文件为主要依据,具体评审要求和程序参照《海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4.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细则,按要求提交材料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原则上须本人提交。

5.支撑成果材料须确保真实可靠,申请材料中需要本人及导师签字处务必签字齐全。

6.按联合培养计划招录的研究生务必按要求赴相应联合培养单位报到,离开联合培养单位履行好请假报批手续。

联系人:院办陈老师 027-67886129

附:海洋学院研究生各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https://cmst.cug.edu.cn/info/1027/12521.htm

         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发布 https://www.cahe.edu.cn/site/content/17082.html


海洋学院

2026年9月23日